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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葬
樹葬
樹葬需先將過世親人的骨灰研磨處理後,放進環保葬園區提供的紙袋/紙盒內,再由禮儀師陪同到樹葬園區,將骨灰均勻地撒入樹葬區域的穴位內,接著將泥土覆蓋上。
環保葬與傳統喪禮不同,是以不立碑、不造墳、不晉塔的方式,來完成人生的最後一程;在治喪費用層面上,由於政府大力推動,且提供補助下,讓家屬能大幅節省喪葬費用,減輕負擔;在環境保護層面上,環保葬除不佔地外,選擇環保葬的家族,也多是希望喪葬儀式能夠極簡,所以不會燃燒過多祭品,造成灰燼及空污,對空氣環境相對友善,環保葬園區的土地都會定期翻新,也能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
申辦流程:
準備好申請人身分證及影本,受葬人的死亡證明書正本,各縣市所需要文件不同,可以參考「樹葬申請資訊」,準備完成後再向有辦理樹葬的縣市政府(可至內政部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查詢)申請。
依據辦理樹葬的各縣市政府要求備妥申請資料,填寫完申請書及埋葬許可證明,繳費後確認樹葬日期。
火化研磨之後將骨灰裝入免費提供之可分解容器後,由管理員的陪同之下,申請人在選擇好的地方,將往生親友之骨灰埋藏於樹葬園區內。
申辦方式:
臺北市申辦方式
臨櫃申辦:
承辦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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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申辦方式
承辦機關: |
桃園市申辦方式
備註:
承辦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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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縣市申辦方式
備註:
承辦機關 |
植存
植存與其他環保葬最大的差異在於埋葬的地點。
有別於其他環保葬,植存是在公墓外且政府指定的「政府劃定的特定綠化地點」埋葬骨灰的統稱,例如:金山環保生命園區(法鼓山),就是其中一個指定地,在儀式進行過程中,會以花瓣代替冥紙,比起一般葬禮模式環保。
實施植存之骨灰必須再經過研磨處理,裝入無毒並且容易分解的環保容器中,如種植般,於專區內挖洞撒入骨灰後再以一層骨灰一層培養土(含溶磷菌)及有機物(如花卉或枯葉),堆疊式陸續撒入洞穴內,最後覆土並進行獻花儀式,且不會作任何記號或立碑,也無需祭祀貢品,更無宗教信仰的限制,數月後自然融入大地,土地則可循環使用。
在治喪費用層面上:由於政府大力推動,且提供補助下,讓家屬能大幅節省喪葬費用,減輕負擔;在環境保護層面上:環保葬除不佔地外,選擇環保葬的家族,也多是希望喪葬儀式能夠極簡,所以不會燃燒過多祭品,造成灰燼及空污,對空氣環境相對友善,環保葬園區的土地都會定期翻新
也能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
申請資訊
新北市申辦方式
臨櫃申辦
- 由受託者(或代辦業者)申請,需填具骨灰拋灑、植存委託書。
- 填寫切結書。
- 填寫新北市政府骨灰拋灑植存實施報備書。
- 身分證及印章(家屬自行申請、代辦業者或受委託申請者均可)。
- 請備申請人與亡者關係之證明文件、火化許可證、亡者除戶證明、死亡證明書或起掘證明或遷出證明。
- 國外運回之骨灰(骸):應有死亡地權責機關出具死亡證明、火化許可證(要包含翻譯本,相關證明皆須經中華民國外交駐外單位認證)。
承辦機關:
- 新北市政府殯葬管理處 殯儀館服務中心
電話: (02)2257-1207分機128或119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 三芝櫻花生命園區
電話: (02)2636-8380
地址:新北市三芝區圓山里八連頭溪25-2號 - 金山環保生命園區
電話:(02)2498-7171分機1378或(02)2408-2665
地址:新北市金山區三界里7鄰半嶺14-5號
花葬
花葬是環保葬中最浪漫的一種。
花謝花開的循環,也讓花朵有了生生不息之感。除了浪漫外,花葬採取不立碑、不造墳、不晉塔的方式。是為對環保的一大貢獻。儀式完成後也未有祭祀和燒香。不只對空氣友善,也減少了未來親友祭奠的負擔。花葬園區的土地定期翻新,也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
花葬的流程簡約,將骨灰火化並研磨處理後,放入殯葬園區提供的環保紙袋。交給家屬並帶入園區,依照園區安排的位置將骨灰撒入土中,後種植花卉於上即算完成。”
申辦流程
- 申辦花葬作業流程同樹葬一樣,由治喪家屬或受委託業者(需有家屬委託書)
- 檢具身分證(影本乙份留存,正本核對後發還)及火化許可證、骨灰(骸)遷出證明、起掘證明其中之一文件
並於週一至週六上午8時至下午4時至本台北市殯葬管理處第一或第二殯儀館服務中心填寫申請書,經確認無誤後,
由本處同仁安排骨灰研磨,經再研磨之骨灰,於裝入本處免費提供之容器後,由管理員陪同申請人將往生親友之骨灰埋藏於臻善園花葬區內。
- 申請受理時間(星期日及國定假日不受理)為週一至週六08:00-16:00。
- 花葬申請洽詢專線:02-87329686 分機32001。
申請資訊
新北市申辦方式
網路申辦(超連結:https://service.taipei/case-detail/CJ005)
- 網路申辦服務係提供亡者下葬使用,若僅為「提前規劃身後事」者請點選「申請生前預立環保葬意願書」。
- 本項服務提供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等方式。
- 網路申辦案件相關說明請參照「臨櫃申辦」頁面說明。
臨櫃申辦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骨灰(骸)來源證明:火化許可證或遷出證明或起掘證明(視個案實際狀況提供一種證明正本即可),並加蓋骨灰再處理章戳。
-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退、影本留存)。
- 委託申辦者,需附委託申辦書1份。
承辦機關
- 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課
電話:02-87329686轉29709 / 傳真:02-87329785
地址:106218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 第一殯儀館
電話:02-87329686轉28056~28058 / 傳真:02-25131060
地址:104068臺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2段145號 - 第二殯儀館
電話:02-87329686轉29759~29761 / 傳真:02-87329790
地址:106218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海葬
海洋給人自由無拘束之感。近年來也成為許多人辭世時的長眠之所。海葬由來已久,古時船舶遠航時,因無冷藏設備,若船上有人亡故,即以白布裹屍,直接投入海中埋葬。惟今人則是基於環保及回歸自然的觀念,而把火化後之骨灰,拋灑於海中,是為海葬。
海葬是新興的環保葬之一,相較陸地上的葬禮,海洋佔據了地球七成以上的面積,更不須擔憂空間利用的問題。
海葬的過程是將骨灰研磨後在政府規定的海域內拋灑。拋撒方式可分為直接拋灑或裝在可分解的環保容器中。待船行駛至外海後,由工作人員引領家屬至甲板,由家屬為亡者做最後祝福祈語,再將「環保容器」伴隨鮮花拋向海中,於家人默禱下目送骨灰沉入海中。
申辦流程
聯合海葬申請方式
目前聯合海葬有「北北桃聯合海葬」與「中部地區聯合海葬」由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花蓮縣等各縣市一起舉辦。
申辦海葬需準備,受葬者骨灰骸來源證明正本(火化許可證明或遷出證明或起掘證明)、申請人身份證件(若委託殯葬業者代辦需附上委託書)、海葬申請書(骨灰海上拋灑申請書)。
共同上船出海參與海葬者,需一同附上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因受限於船舶容量及載客安全性,每一名額僅限兩位家屬登船參加。
報名參加聯合海葬全程免費,並另提供免費骨灰暫厝服務。
自行辦理海葬申請方式
申辦海葬需準備,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印章(若委託殯葬業者代辦須附上委託書)、亡者火化證明、骨灰再處理證明書、申請人與亡者關係證明文件、搭乘船舶之合法證明文件。
並且於上班時段於各縣市有舉辦海葬之指定殯葬管理所申請或委託禮儀公司代辦。
附上資料並向各縣市政府或殯葬管理處提出申請。
申請資訊
臺北市申辦方式
網路申辦(超連結:https://service.taipei/case-detail/CJ007)
- 本項服務提供臨櫃親自申辦、委託申辦、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等方式。
- 網路申辦案件相關說明請參照「臨櫃申辦」頁面說明。
臨櫃申辦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骨灰(骸)來源證明:火化許可證或遷出證明或起掘證明(視個案實際狀況提供一種證明正本即可),骨灰須經在研磨處理。
-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退、影本留存)。
- 登船家屬身分證(影本留存)。
備註:
委託申辦者,需附委託申辦書1份。
依「海岸巡防機關執行臺灣地區漁港及遊艇港安全檢查作業規定」,登船者家屬須檢附登船者家屬身分證明文件,以便受檢。
承辦機關
殯葬管理處墓政管理課
電話:02-87329686轉29709 / 傳真:02-87329785
地址:106218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3段330號
備註:網路申辦者,應備齊所有證件並送(寄)達殯葬處時,才開始計算申請處理時限。
新北市申辦方式
臨櫃申辦: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骨灰(骸)來源證明:火化許可證或遷出證明或起掘證明(視個案實際狀況提供一種證明正本即可),骨灰須經在研磨處理。
-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退、影本留存)。
- 登船家屬身分證(影本留存)。
備註:
委託申辦者,需附委託申辦書1份。
依「海岸巡防機關執行臺灣地區漁港及遊艇港安全檢查作業規定」,登船者家屬須檢附登船者家屬身分證明文件,以便受檢。
承辦機關
新北市立殯儀館
電話:(02)2257-1207分機128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560號
桃園市申辦方式
臨櫃申辦:
應備文件
- 申請書
- 骨灰(骸)來源證明:火化許可證或遷出證明或起掘證明(視個案實際狀況提供一種證明正本即可),骨灰須經在研磨處理。
- 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退、影本留存)。
- 登船家屬身分證(影本留存)。
備註:
委託申辦者,需附委託申辦書1份。
依「海岸巡防機關執行臺灣地區漁港及遊艇港安全檢查作業規定」,登船者家屬須檢附登船者家屬身分證明文件,以便受檢。
報名時間:每年1月至4月15日止
承辦機關:
桃園市政府殯葬管理所
.桃園區殯葬服務中心
電話:03-3251569
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大有路916號
.中壢區殯葬服務中心
電話:03-4522944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培英路289號

